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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两万水晶加工过程中炸裂 为何店家不赔

来源:水晶网    2013-12-26 00:00  浏览:494
价值两万水晶加工过程中炸裂 为何店家不赔

  “价值两万元的水晶送去加工,店家加工过程中水晶炸裂,到底谁该为损毁的水晶买单?”昨天,与店家协商无果后,市民葛女士很是烦恼。

  据葛女士介绍,朋友从连云港花费两万余元买来两块水晶。11月22日,受朋友委托,葛女士带着这两块水晶到户部山步行街翠钻坊珠宝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欲加工成吊坠饰品。当时店方告诉她,水晶这种东西加工过程中会有磕磕碰碰,如果损坏的话店方不予赔偿,葛女士同意并在加工定单上签了字。

  12月12日,葛女士按约来取水晶吊坠,但店方告诉她,其中一块水晶在加工过程中炸裂了。葛女士看到,其中一块从内部裂开了两道明显的纹路。

  葛女士说,她当时想先把水晶吊坠拿走,交由朋友来定夺。因此,她按照协议付了1000元的加工费和给水晶吊坠“包金”的费用,一共是6000多元。

  但是,当葛女士把吊坠交给朋友时,朋友认为水晶炸裂后失去了原有价值。因此,昨天葛女士又带着这两块水晶来到这家公司,要求对方赔偿。

  “店方当时说了会有磕磕碰碰的损伤,按照我们的理解是外部边缘的损坏,但水晶从内部中间炸裂了,这个结果理应由店方来承担。”葛女士表示,但店方只同意退还加工费和“包金”的费用,至于损坏的水晶,店方不愿赔偿。

  加工方:事先双方已有约定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翠钻坊珠宝设计制作有限公司。葛女士从盒子里拿出两块水晶,其中一块加工过的多边形水晶体中间裂开两道纹路。而根据加工定单上的说明,店方也写清楚了“损坏不赔”和“不保价”的字样,并有葛女士的签字。

  该公司店长黄女士解释,加工过程中有热胀冷缩现象,这块水晶是用温水洗时炸裂的。“我们和顾客事先说清楚了,出现损坏的情况店方不能给予赔偿,如果顾客同意,我们就给加工,如果不同意,我们就不给加工。当时顾客同意这个约定并签了字。”

  黄女士表示,一般像这类东西,店方都是“不保价”。如果“保价”的话,就是根据顾客物品的价值,店方收取一定的保价费用,损坏了由店方负责赔偿。黄女士说,“我们愿意退还两块水晶的加工费,还有给水晶‘包金’的全部费用,但顾客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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